如何传承非遗文化篇1
关键词:音乐类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订单模式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8-0119-02
在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培养新一代非遗项目传承人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一些部级和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去世,以及传承地因城镇化建设导致的居民生活和劳动方式改变,江西一些音乐类非遗项目面临着消失或衰落的境地。“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事而制”。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破除音乐类非遗项目身口相传模式的弊端,运用“订单”模式培养新一代非遗项目传承人,是各地高师院校、文化部门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切实可行
“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源于国外的“CooperativeEducation”,即“合作教育”。2005年以来,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一批高师院校,采取“订单”模式,培养了一批师范、药业和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人才。笔者以为,借鉴既往教育经验,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不仅切实可行,而且能够实现多方共赢。
(一)有利于文化部门统筹培养传承人
据笔者统计,截止2014年12月,江西共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0项(含扩展项目),其中音乐类(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非遗项目34项;共有省级非遗项目488项,其中音乐类非遗项目192项。另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4名、省级传承人314名。根据有关规定,部级和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应通过收徒或办学方式,积极开展传承工作,文化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和资格评定。然而事实上,由于资金补助不到位、市场效益不好等原因,传承人对开展传承工作并不积极。如果文化部门监督考核不力,现有传承人去世后,极易出现传承断代现象。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可以倒逼文化部门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在全面摸清部级、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传承人培养方案,确保音乐类非遗项目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二)有利于高师院校深入推进教育改革
当前,高等教育改革风起云涌,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将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将有力促进高师院校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据了解,目前江西以省文化厅名义命名的非遗研究基地共有4个,分别是九江学院、江西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中国陶瓷文化研究所(景德镇手工制瓷)、赣南师范学院客家研究院(民俗、民间艺术);传承基地有2个,分别是江西省赣剧院(赣剧)和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清音)。由于没有相应的教育权,5家命名为基地的高师院校大多承担研究和推广职责,普遍面临“无人可教”的尴尬境地。如果赋予高师院校相应的教育权,通过“校地合作、订单育人”,必将充分发挥其在音乐类非遗项目研究、传承方面的基地作用。同时,也将促使高师院校调整教学思路,将音乐类非遗项目引入教育体系,确定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音乐教学目标。如樊祖荫教授所言,“加强本土文化基因认知的自觉性,解决现行教育知识体系中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认知严重欠缺的现状。”
(三)有利于部级和省级传承人履行传承义务
据调查,目前江西的部级和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年龄偏大,大多年过六旬,且多数身处乡镇,不以表演非遗项目为生。由于传承人教学时间不能保证,学徒质量不能保证,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整体传承工作差强人意。如果引入“订单”模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对部级和省级传承人而言,一方面可以减轻自身压力,借助高师院校这个平台,科学合理地选拔、培养下一代传承人。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特聘授课方式,获取一份稳定的劳动收入。此外,现有传承人大多通过祖传学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与高师院校合作办学,将深入挖掘代表性作品的内涵,进一步促进表演技艺的提升。
(四)有利于年轻世代学习和传承音乐类非遗项目技艺
受现代文化多元化的冲击,传统文化正逐渐失去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音乐类非遗项目同样缺乏年轻人参与,濒临传承无人、技艺失传的危机。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为年轻世代打开学习和传承非遗项目之门,可以极大地增强他们学习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和曲艺的兴趣。他们的授业老师不仅限于乡村艺人,还有学有所长的专家、教授;他们的知识不仅限于某个非遗项目,而是更为宽阔的音乐海洋。更为重要的是,因为采用“订单育人、定向分配”模式,他们学有所成后,并不需要为就业发愁,完全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获取一份光荣而稳定的职业。
二、“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面临的障碍
运用“订单”模式培养新一代非遗项目传承人,尽管切实可行,但是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相关各方顾虑重重。
一是文化部门心存顾虑。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管单位,文化部门负责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的资格评定、监督考核等职责。据笔者调研了解,文化部门对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总体上持积极态度。但是,也面临三个难题。其一,“单从何来”?当前各地群艺馆和文化馆人员普遍超编,向省里争取非遗项目传承人专项编制有一定难度。其二,“单给谁做”?除了江西省赣剧院和江西艺术职业学校以外,其余省内高师院校,在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方面并无丰富经验。其三,“单由谁定”?现有的部级、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都是通过各地申报评审、社会公示、部门联系会议复核评定的。采用“订单”模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学员来源、资格评定工作由谁来主导?
二是教育部门心存顾虑。笔者在高师院校从事音乐教学二十余年,对高师音乐教育工作深有体会。一方面,高师院校作为音乐基础教育合格人才的培养基地,承载着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具有师资力量、学科建设、教学资源等优势,理应在保护、传承音乐类非遗项目方面大有作为。例如,呼伦贝尔学院音乐系(师范专业)开设了长调演唱大专班,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开设了侗族大歌班,福建师大与泉州师范学院开设南音演唱传习班。另一方面,由于职责不清、部门扯皮等原因,江西高师院校在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方面几无作为。即便采用“订单”模式培养传承人,也面临三大实际问题。其一,“教什么”?江西的部级和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众多,涵盖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和曲艺四大门类,如何科学整合相关资源,编写一套符合江西实际的音乐类非遗教材?其二,“怎么教”?对纳入高师招生计划的定向大学生,如何合理设置公共课、理论课、专业课、实践课,如何处理好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关系,使未来的传承人学有所成,并且保持非遗项目特色、提升传承技艺?其三,“谁来教”?除了培训骨干音乐教师外,如何平息部门争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进身口相传的授课模式,将部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引进课堂?
三是现有传承人心存顾虑。现有部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在培养下一代传承人方面,享有推荐权、教育权。虽然对传承人而言,附加的经济值不高,但因为国家重视,社会地位较高。推行“订单”模式后,现有传承人最关心两件涉及切身利益的事情。其一,“我教谁”?以前是子承父业,如果儿女不学,自己可以选徒授徒,以后的资格推荐权怎么保留,教育权怎么落实?二是“谁管我”?以前虽然得到文化部门推荐评定,但在表演、传承、生活等方面,处于无人管理的“放养”状态。“订单”模式培养的新一代传承人,从招生、教育到表演、就业,各个环节都有国家支持。如何消除差别待遇,提高现有传承人在保护、传承非遗项目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和现有传承人的各种顾虑,其实都是作为利益相关方,围绕非遗项目传承人的资格推荐和评定、教育培养、监督考核、就业分配等进行的权利博弈。因此,采用“订单”模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合理关切各方利益,力求齐头并进、多方共赢。
三、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的实现途径
运用“订单”模式培养部级、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全国并先例。作为一项先验性举措,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使之开花结果。
第一,建立“订单”模式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健全完善“政府主导、校地合作、订单育人、定向分配”工作机制。一是制定高考优惠政策。依据将要出台的《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将“订单”培养模式纳入法制化轨道。对列入“订单”名录的非遗项目考生,给予降低文化分数、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二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将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培养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为现有传承人提供特聘教学津贴和保护传承补贴。三是明晰各方权利义务。按照“订单”培养模式要求,进一步明确文化、教育部门的招生权、考核权等。重中之重,是要赋予现有传承人推荐权,鼓励其与地方文化部门协商,推荐文化基础好且真心学艺的年轻人进入高师院校,以避免日益严重的“家族式”传承危机。
第二,合理确定音乐类非遗项目“订单”名录。音乐类非遗项目“订单”名录表面为招生计划,实质上是下一代非遗项目传承人选。要将34项部级音乐类非遗项目、192项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全部纳入“订单”范畴,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应由文化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在摸清现有传承现状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完善、逐步推进”的原则,对社会影响广、人才稀缺或濒临技艺失传的部级音乐类非遗项目,如传统音乐类的兴国山歌、九江山歌,传统舞蹈类的婺源傩舞、南丰傩舞,传统戏剧类的赣剧、弋阳腔、青阳腔、赣南采茶戏等,率先制定若干“订单”名录,通过审议评定后执行。待取得相关经验后,再扩大“订单”名录范围。
第三,严格评定高师院校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资质。音乐类非遗项目内容丰富,传承技法复杂,相关专业的开设一定要慎之又慎。目前,省文化厅命名为非遗研究、传承基地的高师院校,如江西师范大学、九江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和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在研究、推广音乐类非遗项目方面已有丰富经验,能够承担起培养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任务。此外,一些虽未被省文化厅命名为基地的地方高师院校,如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上饶师范学院、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在开设音乐与舞蹈学专业课程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经考核评定后也可授予培养资质。对保护理念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等不具备承担“订单”教学条件的高师院校,即便当地政府支持,也应避免“大干快上”、“扎堆抢人”,否则不能保证教学质量,只会适得其反。
第四,探索完善音乐类非遗项目教育模式。目前,高师音乐教育有一套完整的课程设置、教材创编、师资建设和教学评价体系。音乐类非遗项目文化传统深厚,其传承人的培养,与现行高师教育体系并无必然联系。如果生搬硬套既有教育模式,必然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合的现象。因此,高师院校在实施“订单”教学时,要探索完善音乐类非遗项目教育模式。一是组织专家、学者,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分门别类编写教材。二是强化师资力量建设,将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以及了解非遗保护政策的专家学者引进课堂,除公共课程外,核心课程必须由现有传承人亲自授课。三是改进教学评价体系,建立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培养考核标准,避免教学重心偏离。
参考文献:
如何传承非遗文化篇2
摘要:随着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传承的日益重视,高校也积极加入到这个行列里来,建设了很多相关的课程,为非遗研究与传承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不同的课程表述了不同的非物质文化内容,但其课程构建的大原则是应该大体统一的。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设;原则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我们需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正确认识文化差异,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国文化的完整性、丰富性、互补性的意义,正确判断非物质文化与自己文化间的关系及相互间的影响。而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的建设就是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体会、交流与实践,使大学生了解、认识和传承文化,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为中华文明的完整性、连续性、丰富性构建新的发展平台,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众的基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设的一般原则
1、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来被各全世界视为人类的重要文化财富,一方面代表了民族的思想和灵魂,一反面体现了民族智慧的发源。非遗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从单纯的文化意义上是不分地域和种族的,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南方海岛还是北方草原,它们都是高校课程内容设置应该涉猎的。文化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一种新文化的发展,都不可能是在完全抛弃现有文明的基础上凭空创造出来,而是以既有的文化为依据,以现有的条件为前提进行创造。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是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也就是说,任何文化的发展,总是要从它的先驱那里继承一定的材料为前提和出发点。这种“文化适应”就如同“语言适应”,好比中国人自然而然的适应汉语一样,人还是更适应自己生长生活的地域文化。所以我们在构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内容时,就要坚持“文化传承”的前提,将非遗内容与“大文化”内容的不同规律分离开来,并进行对照学习,达到在文化结构、文化语言智力结构方面的探索。基于文化的适应,提出因地制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原则,也就是提倡将非遗研究内容与高校所在地的文化结合起来,比如赣南师范学院就开设了《客家赣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课程,发挥教学的最大功效;做到因地而制宜,并坚持不懈的把“宜”进行下去,也就能达到真正的“实效”,在“宜”和“地”之间产生辨正的效果,这是对“因地制宜”的一种诠释。所以,“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是课程建设的大原则,同时它也是课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大原则。
2、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是学校实施文化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非遗课程建设研究中应该重视如何使其在大学生中得到普及,这是其最根本的原则之一,也是我们国家在大学生中实施文化传承的根本原则之一。只有踏踏实实的把文化传承工作贯彻到底才可能进一步产生推动文化发展的效果,才能把非遗教育落到实处。我们进行素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人文艺术修养,而不是培养技能型艺术人才。可以说,普及是我们在高校中实施非遗教育并使其产生效果的第一前提。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人作为个体是存在很大差异的,每个人对同一事物的接受也有着很大差别,这种不同程度的影响也直接决定了教学的质量。在基础教育理论看来,主动参与和被动接受是有本质差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创造性的,而创造也就意味着参与,参与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操作性的,操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口传心授。这种主动与被动的存在也等同于我们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面临的“普及与提高”的问题,如何协调普及性学习与提高性学习在教学活动中的关系也是我们制定教学设置的一个重点原则。
3、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如何传承非遗文化篇3
其实,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益组织早巳介入其中,其中不少的保护模式也得到了来自业界的认可。究竟如何保护更好,是否能形成一个特定有效的模式,尚不好讲。毕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式多样,其特性亦各不相同。
从任何角度来讲,保护便是围绕其本质特征展开的活动,可以创新,可以寻找更有效的途径,但不可脱离其本身的特征。
■不可遗忘的传承人
最近十几年来一直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冯骥才认为: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本,我们看到传承人就看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就看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就是保护传承人。”
2004年,冯骥才发起首家由个人募款建立的基金会,目的便是保护民间文化,保护对象直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项目,并且坚持认为保护传承人才是保护非遗最重要的部分。冯骥才把自己从2004年1月到11月之间画的画,在北京和天津两地分别做了两个公益画展,28幅作品售价100多万元,并将这笔钱投入作为“冯骥才民间文化基金会”的第一笔经费。
在冯骥才民间文化基金会支持的项目中,包括蒙古族音乐教师培训,这一项目用以保护蒙古族的音乐与文化,通过对教师的培训,使得这部分更容易成为蒙古族音乐传承者的教师学习传统音乐,同时通过课程将之更好地传递给内蒙古地区的孩子们。
冯骥才认为,“由于非物质文化是靠口头传承的,一半的中华文化延续的生命线便是代代相传的传承人。如果传承人没有了,活态的文化便立即中断,剩下的只能是一种纯物质的历史见证。比如年画,虽然它本身是物质性的,但年画的技艺与使用时的风俗是由一代代人口口相传的,非物质的。如果艺术没了,技艺消亡,不再制作也不再使用,剩下的只有物质性的年画,它活态的生命便不复存在。”
对于冯骥才而言,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难处包含很多方面,资金来源是其中之一。基金会成立至今,除了他自己卖画捐赠外,台湾演员赵文碹和由其代言的西服品牌培罗成都充当过捐赠人的角色,两者为此捐款金额超过百万元。但相对于大量存在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这些钱远远不够。
而另一方面令人感到困难的是保护对象的大量遗漏。冯骥才说,“目前传承人的保护还很困难,我们对传承人的状况没有底数。这些民间传人包括老艺人、手工匠、画师、乐师、舞者、歌手、故事家、民俗传人等,分布全国,深藏山野,不见经传,没有任何记载。当他们人走他乡,或者辞世而去,便带走一份珍贵的传承久已的文化遗产。”
反观现有的诸多文化保护机构,其申遗程序基本都扔给了网站来完成,且不说这些各个地市都建立的非遗申请网站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和妥善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便申报成功被列入名录,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仍是问题。而这些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的传承人,他们连生存都还是个问题,如何申遗?如何请求保护?
在一定程度上,非遗的保护与扶贫工作密不可分。壹基金在汶川大地震中发现了羌绣后,立即对其进行抢救、保护和对外的传播,创造市场的通路,使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够与商业或公平贸易项目结合,成为其中扶持的对象之一。乐创意等公平贸易组织亦是在其出于扶贫目的的项目中发现了贵州手工艺品的存在,并开始将其与公平贸易主旨结合,进行推广和销售。
■接纳多元模式
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有时候并不那么轻松。
在采桑子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的一段介绍中如此写道:“创始人刘立军女士决定选择苗族传统的手工艺品作为自己的事业,既能挽救苗族手工艺样本被外国人大量收走导致文化濒危的局面,又能够为当地居民增加一项收入的来源,同时将这些精美的手工艺品呈现给广大的公众,让他们了解苗文化,也极大地提升一种社会价值。”其中所提及的中国人外国人的概念,事实上在短时间内还很难获得市场上的认同。
苗绣、蜡染、苗银制品在国人眼中仍属于“乡下玩意儿”,只有老外才将其视若珍宝,倘若目前非要攻下国内市场,痴心不改,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等到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购买物品的选择有挑剔的品位,需要越来越多的人重视其购买的物品有多少社会成本。这一等需要的时间就不知年月了。当然,我们还是相信这会是一个前进的方向。
如何传承非遗文化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活态展示
中图分类号:G26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1
博物馆如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和传承,专家学者从多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笔者尝试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的基本概念入手,结合所参观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从其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思考博物馆对于古老文化记忆的留存与传承,以及这种展示方式与观众内心之间产生的互动,进而探讨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的认知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它有自身的特点和性质,正确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博物馆的概念内涵和特点,是博物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和基础。
实物性是博物馆的主要特征,博物馆作为一种事物的运动形式,可以说自始至终是围绕着“物”进行的。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不受物质载体的限制,并不依附于一定的物质形态,也不以物质载体为主。其存在于人们口头传说和表述中,存在于不同的艺术表演之中,存在于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之中,存在于传统工艺技能操作实践之中。它展示的是人或人群甚至一个民族对生产生活在认识上产生的情感或动机,是以人为主体的一种表达,并逐渐被人们共同体接受,形成固定模式,被后人继承且不断的创新发展,成为他们普遍接受的固定的表达内心情感或动机的最佳方式。②博物馆内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看成博物馆基本职能的一个扩展,它改变了单纯以物为主的陈列,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与其载体的实物性相结合,通过对其详细介绍,达到了宣传教育的目的。
二、如何与观众形成互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
任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都必须考虑到“人”这一要素,具体到博物馆而言,就是要考虑观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所发生的互动关系――观众看到了什么?观众有什么收获?博物馆陈列展览只有和观众形成隐性及显性互动,使观众对中国传统文化技艺产生一种文化认同感,并启发观众的文化自觉性,才能真正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从而达到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一)何谓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博物馆主要是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生动的,是不断发展的,博物馆的陈列展览必须考虑到其独特性,应区别于传统博物馆以物为主的陈列方式,发展出一套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展示方式,使其有一个生存传承的空间,在这方面我国的专家学者已经有很多论述和探讨;其二,非遗类博物馆和观众之间的情感交流使其具有鲜活性,观众在参观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见解,产生文化自觉性,这也是本文主要探讨的。
(二)文化冲击力、感染力的营造
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博物馆对传统文化技艺的展示,应启发观众的思考,给观众内心带来冲击力,营造出一种文化冲击力和感染力。
以位于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例进行详细介绍,作为一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博物馆,其主要包括序厅、人类非遗名录厅、部级非遗名录厅及后记厅4个展馆。实际上在这座博物馆中并未展示很多的珍贵文物,整座馆以一种简洁、生动、有趣的方式营造出一种强大的文化感染力:进入馆内的孩童面对新鲜有趣的文化游戏乐此不疲,同样也唤起成年人对于逐渐趋于消失的中国文化的深沉思索,整个场景展示富于思考性、趣味性、震撼性。综合来看,其给观众带来的文化冲击力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时光隧道带来的深沉思索
进入馆中,首先展示在观众眼前的是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拼成的世界地图,上书“世界的和声”,在这个地图上用图片、视频等合成了地球,蔚为大观。随后进入一个深长幽邃的时光隧道,简单的文字如“千童信子节活动的传承越来越困难”、“2008年汶川大地震,羌历农历新年陷入困境”、“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正濒临灭绝”……通过最简洁的文字告诉着观众一个最大的事实。在参观过程中让人感受到强大的心里冲击,或惋惜、或哀叹、或感伤,所有陈列的目的不过在于激起人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愿望,在展览的开始就营造了对文化遗产的思索,可以说是为整个展陈做了一个铺垫。
2.视听等高科技的运用
该馆运用了大量的视听技术,高科技的运用拉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观众的距离,营造出传统文化的氛围,观众在动手参与的同时,用心和传统文化进行交流。在陈列民间传说如“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等时,将展板和听筒相结合,通过听筒传音的方式,分别用申请方方言、普通户、英语三种语言来讲述,拿起小小听筒选择你想听的语言,一段故事就会在你耳边娓娓道来,民间故事、山歌、戏剧、民族器乐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展示,生动而不死板,同时加大了观众的参与度。又如对川剧变脸艺术的展示,观众站在展示区,自动化感应技术就会对应观众的脸孔模拟川剧变脸,让观众体会到了川剧的魅力与乐趣。
这种化无行为有形的展示手法,生动有趣,提高了观众的参与性,在观众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加之陈列开头的强大感染力,让人们在无形之中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真正实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展示,达到了对其的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传统陈列和现场展演的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文化盛宴
区别于上述博物馆,成都蜀锦织绣博物馆用清代花楼木质机现场手工制作蜀锦;集中陈列、展示古今蜀锦、蜀绣精品,并销售产品;除此之外,仍保留蜀锦半手工半机械传统生产和现代工艺织造。进入展厅,锦绣炫目、色彩纷呈,奇美精妙,让人叹为观止。该博物馆对于蜀锦、蜀绣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制作加工工艺结合到了一起,通过对手工技艺的现场参观,传承千年的民族技艺带给观众的不仅是对民族文化的欣赏,还有对民族智慧的自豪之情。这种“活态”的技艺传承,无疑是观众在传统博物馆中所不能见到的,也是非遗类博物馆的不同之处。
三、小结
2013年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周的主题是“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这一主题的实现还很漫长。博物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者,不仅要考虑对其本身的保护,更应该考虑到“人”的传承和创新,思考如何使观众和展览发生互动,从而推动这一主题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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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如何传承非遗文化篇5
关键词: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
对于这种情况,联合国从上世界八十年代开始就给予了极大的关注。2001年,昆曲被列入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到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自此,世界各国掀起了一股非遗的申报热潮。我国各地也都在积极申报非遗,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止2017年底,我国共有34个项目被联合国家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世遗名录,至此,我国业成为了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文化多样性的兴趣也在日益增长。文化旅游成为当今旅游业举足轻重的重要组成部分,体验各个地方的非遗项目也成为一项热门的时尚旅游活动。如桂林的印象刘三姐,河南少林寺的音乐大典,这都是非遗与旅游相结合的成功典范。这种适度的开发,可以繁荣当地的旅游市场,同时也会为非遗项目的保护提供资金支持,这样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然后,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非遗遭到了猛烈的冲击。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也面临着诸多难题。面对宝贵的非遗资源,如何能在保护的基础上协调和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实现“帕累托最优”。遗产地旅游开发不同于一般旅游资源开发,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如何处理好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遗产地旅游如何进行开发等成为了非遗旅游开发的一大难点。本文在分析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现状的基础上,探讨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问题,尝试探讨开发思路与策略。
一、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
扬州,这座运河城市的历史可以追述至公元前486年,至今已经超过2500年。悠久的历史、便利的交通、商贸的繁荣,使这座城市不仅有繁荣的物质文明,也有丰富璀璨的文化资源。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部级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就是其中之一。扬州是一座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扬州这座古城几度繁荣。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文化的兴盛。中国历史上许多著名文学家、艺术家曾经在扬州生活,留下许多名篇。唐朝诗人李白的“烟花三月下扬州”更是成为流传至今的名句,每年春季也给扬州带来一波旅游高峰。我们去扬州,不仅可以看到古色古香的街巷,精巧秀丽的私家园林,还可以体验闻名中外的扬州“三把刀”,欣赏扬州评剧、清曲、弹词等。目前,扬州市拥有世界的非遗项目3个,部级非遗项目19项,省级非遗项目61项,市级非遗项目206项。扬州非遗项目涵盖类别非常广泛。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分类具体如下表1所示。总的来说,扬州非遗资源历史文化价值较高,浓缩了扬州这座古城2500年的历史文化内涵。同时资源具有较高的艺术观赏性,蕴含较高的美学价值。再者扬州非遗资源具有较强的科考价值,可以作为历史、文化、民俗、文学、人类学等领域专家的考察对象。
二、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问题分析
1、强调非遗旅游产品的观赏性而忽视参与性。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于旅游消费需求越来越趋于多样化、个性化。非遗旅游资源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如果游客只是简单的观赏,是很难体会其中的价值的。现在扬州的非遗旅游资源很多以博物馆陈列的方式来进行展示。如扬州八怪纪念馆、南柯一梦传说扬州市文化馆、扬州琼花与琼花观传说广陵区文化馆等。这种陈列式的参观,再加上解说系统不完善,会使游客兴趣大减。目前,很多游客对于非遗,会有一种过于僵化、呆板的印象,这对于激发游客的旅游意愿是非常不利的。2、偏重物质化展示,忽视对文化内涵的挖掘。扬州非遗资源内容较为丰富,种类众多,并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扬州的非遗在许多方面提现出我国传统的人文精神。但是在旅游开发方面,多数只注重对非遗物质化的展示,而忽视其文化内涵。扬州许多景区对于非遗的展示呈现出同质化、简单化的倾向,并没有去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因此,许多产品主要展示出的就是观光功能,文化内涵没有得到充分展示,并且没有形成文化衍生品。3、非遗宣传工作不到位。扬州非遗资源丰富,但是在宣传方面,力度明显不足。至今,我们去网络上进行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索,只能在扬州门户网站群的旅游与文化专栏下面找到部门内容。相较于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丰富的城市苏州就落后许多。苏州在非遗的宣传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苏州建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作为一个非遗的官方网站对外进行宣传。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在2015年对外开放,包括山花博物馆、苏作博物馆等。此外,在2016年4月,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也正式开放。文化遗产馆分为光耀历史的一刻、市井生活的一天、岁时节令的一年、人生礼仪的一生、生态苏州的一城五个主题厅来多方位、多视角地演绎苏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是苏州非遗对外展示和宣传的门户。扬州相较于苏州,对外宣传工作不到位,这不利于本地市民和游客了解扬州深邃的非遗文化资源。4、部分非遗项目存在传承危机。非遗是一种活态文化,这种文化能否传承下去主要靠继承人。扬州非遗项目众多,但是不少项目由于市场需求不多而出现了没有人愿意去学习的窘况。如扬州剪纸,这门手艺在张家已经传承了300年,其当代继承人张秀芳就表示怕找不到合适的传承人,这门手艺在她这一代断档。非遗由于文化性较强,所以对传承人的要求不仅是有意愿要学,还要传承人具备文化素养、动手能力以及领悟力。扬州其他非遗项目也面临着这样的危机,如掌握扬州通草花制作技艺的仅有两位老人,扬州琉璃灯制作技艺仅剩一位家传艺人在业务时间进行创作,扬州绒花制作工厂现在已经倒闭。许多扬州非遗项目都存在着后继无人的传承危机。5、部分非遗责任主体申报积极性不高。由于非遗申报需要大量的投入,这需要在前期花费时间和金钱,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责任主体不愿意配合。再者,非遗项目保护责任主体也担心即使申报成功了,政府的扶持资金却不能到位,这也影响了他们申报的积极性。还有一些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状况欠佳,无法由个体企业承担申报工作,而由企业协会来承担。
三、体验经济视角下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策略
1、旅游产品突出体验性,提高游客的积极性。体验经济时代对我们开发扬州非遗旅游产品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体验经济要求我们在对非遗产品设计的时候,要注意产品的参与性。不仅要注重企业和游客之间的互动,也要调动游客的积极性,让游客和游客之间进行互动。我们应该改变现在单一的博物馆式的参观模式,可以引入一些动态的过程来增强趣味性。我们可以引入参与性的活动或者舞台式的表演来吸引旅游者。比如对扬州剪纸这项非遗产品的开发,我们可以请扬州剪纸艺术的传承艺人到现场进行表演,或者可以开发扬州剪纸技艺学习活动来增强旅游的趣味性,提高游客的参与性。还可以让参与剪纸学习的游客在学习结束之后,进行剪纸比赛,最后对他们的“成果”进行排名,对优胜者颁发证书。总之,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满足游客参与、体验、学习的需求。2、深入挖掘扬州非遗文化内涵,设计非遗旅游线路和旅游纪念品。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价值,具有扬州原生态文化的基因,同时代表了扬州鲜活的原生文化。我们在对其进行开发的时候要注意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这对于丰富我们的旅游产品,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都有重要的重要。同时,在对扬州非遗开发之时,我们除了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还应注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如我们可以和旅行社、学校、艺术协会等合作,以扬州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为主题,设计非遗旅游线路和非遗旅游纪念品,开发研学、亲子、艺术爱好者等特色线路。这样的产品推向市场,可以使得这些非遗项目得到更好的宣传效果。3、多方位宣传,加大非遗宣传力度。在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方面,应该借势借机,抓住一切有力的机会,加强非遗产品的宣传。如政府可以利用开展“烟花三月旅游节”、“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等节日庆典的契机,充分展示扬州地方文化特色,加大对扬州非遗的宣传。政府还可以鼓励非遗传承人或者民间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盛会,进行非遗文化的展示和表演,这对于宣传、推广扬州的非遗文化也有重要的作用。再者扬州还要加快非遗数字化建设。相关部门应该组织开发便捷的数字化平台,做好非遗的资源库,对非遗的资料进行积累,保存。在这个基础上,对资料进行整合,建立专门的扬州非物质文化网站,以加大对扬州非物质文化旅游的宣传力度。4、培养和保护扬州非遗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扬州非遗保护的主体。我们应该强化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保护,不断改善传承人的待遇,同时还要增加扬州各类院校从事非遗文化的教育工作者,壮大扬州非遗的传承队伍。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扬州应该对各项非遗的传承人进行评估、确认和保护,建立传承人技艺资料库的保护制度。同时,扬州还应不断去改善非遗传承人的待遇。如淮安和徐州都已经明确民间艺人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实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有特殊贡献者循序破格提升。杭州鼓励年轻人学习传统技艺,并且给学习传统技艺的年轻人发津贴,这些都是值得扬州去学习的。扬州也应该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再者,扬州应该整合职校、高校的教育资源,为广泛培养非遗传承人打下坚实的基础。5、多渠道筹集、利用保护资金。扬州应逐步完善非遗旅游融资体系。政府可以采取招标、转让的方式,把非遗景区进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企业进行经营,提高景区的经济效益,并且利用自己的经营收入开展保护工作。同时,对于资金的使用状况,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信息系统,让大家可以随时监督非遗资金的使用情况,最终形成一个政府调节,行业自律,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旅游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沈娟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扬州样本[J].群众,2016(10):52.
[2]徐晓庆.全域旅游视域下的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0):24-25.
如何传承非遗文化篇6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礼堂;作用
中图分类号:G24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8-0250-01
前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中活态文化的精华,是一个民族文化基因的体现。如何运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全方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文化战线工作者所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广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如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做到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值得思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承保护工作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能有机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不仅有利于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而且还有利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1、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礼堂“两堂”“五廊”建设中的相互促进。展示展览是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展示素材,或者内容单调肤浅,那么文化礼堂建设就会显得单薄空洞。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农村非遗)则能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提供素材、彰显特色、增添亮点,从而发挥独特的吸引、宣传和教化作用。如浙江丽水松阳县(以下实例简称松阳县)赤寿乡梧桐口村则充分整合利用村内保存完好的祠堂、古民居等资源,打造“古村文物馆”,对一些破损的墙壁、格扇门窗、牛角、古字画进行仿古修复,较好保留了历史建筑原有的风貌。如村史廊建设中则需充分整合民间历史资源。深入挖掘村情村史、宗谱族谱,整合提炼出各个村庄的“传世之宝”和“存世之事”。如松阳县吴弄村、蔡宅村深入挖掘古村落的文化典故、人文风俗共20余个在村情村史、历史文化版块进行陈设展示,让古村落不仅仅是古老的房子,还包括房子和村子的内容和故事,让古村落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内涵。特色廊的建设中,如松阳县大东坝镇蔡宅村和二滩坝村对采茶灯、正月龙灯、狮子灯等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以展演、实物展示等形式巩固传统历史文化。在特色展馆建设中则需充分整合民间特色资源,挖掘整理古村、民俗、宗教、姓氏文化等田园文化脉络,整合提炼出蔡宅客家文化、吴弄晒红烟文化等一批乡土特色文化,推进乡村博物馆建设。这些都是农村非遗在文化礼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2、内涵与保障的相互促进。农村文化资源比较匮乏,而农村非遗含有许多精神、礼仪层面的文化内容,如结婚礼仪、学子入学礼仪、年俗礼仪等习俗,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发展,逐步凝结成特色和精华。这些特色和精华能丰富和提升文化礼堂的文化内涵,真正发挥其精神家园的作用。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的“五廊”建设,能为农村非遗传承提供阵地和展示展览平台,增强了非遗工作的实践性。
3、活动与载体的相互促进。农村非遗的特点是活态的流变,如传统的松阳高腔、道教音乐等,能极大地丰富农村文化礼堂的活动内容。农村文化礼堂是农村非遗的传承载体,如果没有这个载体,非遗就像尘封的宝剑会生锈,又如失去土壤滋润的树苗会干枯。
4、传承与发展的相互促进。农村非遗需要加强保护和不断演练,才能传承发展,如大东坝山边马灯、采茶灯等,文化礼堂需要宣传培育、潜心研究,才能创新繁荣。所以,农村非遗融入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能实现相互依存、共同提升的良好效果,必将极大地丰富村民文化生活。
5、建设与教育的相互促进。采取戏剧、戏曲、小品、文艺演出等宣传教育方式,宣传、展示农村非遗,农村非遗开发和研究才会更加深入。
二、影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作用发挥的因素。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也受到农村老百姓的欢迎。如何发挥农村非遗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的相互作用,有一些问题急需及时解决。
1、外部条件欠缺,具体表现为四个不够:一是社会氛围不够。在现代化浪潮的强烈冲击下,不少古村落、民族建筑和文化遗址遭到破坏,公众对历史文化的重视和珍惜,对文化建设的认识和参与,以及对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等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资金投入不够,财政预算安排在文化建设和非遗工作上的资金很少。三是人才储备不够。农村非遗传承和文化礼堂建设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基层文化工作者长期缺乏,农村非遗传承人的年龄逐步增高,待遇问题急需解决,使许多农村非遗技艺失传,甚至消失,严重影响农村非遗的传承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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